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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铁院公务车辆分配办法
你是第3748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:2012-10-15
 

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
公务用车车辆分配、管理办法

 

为保证高新校区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等公务用车需要,经2012101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:对学院公务车进行重新分配,依据学院《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如下:

一、院长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车辆:8

1、领导用车、职能部门、系部用车:

E.00092;陕E.B0035;陕V.A0060;陕E.U4411;陕E.D0063;陕E.H9389;陕E.Q3701;陕E.L8832

管理方式:

1、依据学院《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》

二、新指部责任安排管理车辆:2

1、新指部用车:

E.H7182;陕E.29343

管理方式:

1、新指部负责司机招聘、管理、考核、工资发放,车辆保养、维修、年检等费用报销。

2、院长办公室负责加油、百公里油耗考核、保险费用核算报销,相关资料存档。

三、高新校区管委会负责安排管理车辆:4

1、两校区之间班车:

E.82495;陕E.91471。

2、高新校区用车:

E.83761;陕E.G6951。

管理方式

1、高新校区管委会负责驾驶员招聘、管理、考核、工资发放。

2、院长办公室负责车辆加油、百公里油耗考核、保养、维修、保险、年检费用核算报销,相关资料存档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1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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